前铨叙部部长朱武献2009年与妻子杜曼婷签下离婚协议书,但双方迟迟未办理登记,朱因此提起诉讼,杜认为朱离家多年对她不闻不问,不能提起离婚诉讼;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认定2人分居逾10年,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且难有回復希望,判准离婚确定。
朱在前总统陈水扁执政时期担任铨叙部长,他也是台湾知名公法学者,2018年他担任总统府国策顾问时,因年金改革建议没被总统接受,退回国策顾问续任聘书,他在同婚释宪期间也反对同婚。
朱提告主张,他与前妻育有2子,1991年再与杜女结婚,但因杜女与他的2子相处不睦,家庭长期失和,他与杜在2009年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离婚及由他将名下位于台北市文山区、新北市新店区的房屋及汽车过户给杜女。朱男说,他依约将房地产及汽车过户给杜女后,她竟拒绝办理离婚登记,且她将住家大门钥匙变换,致他无法返家,他与杜分居已逾10年,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请求法院判准离婚。
杜女则表示,2009年签立离婚协议书是因朱男决定离家,她为避免他在外接触各类人物而危及身家财产,才要求他将名下房地产登记在她名下,且朱男10多年来对她不闻不问,也不告知他的住处,他应负较大责任,不得请求离婚。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及台湾高等法院二审都认定,朱与杜分居迄今已逾10年,双方互不往来,各谋生计,未曾要求与对方同住,也没有任何积极弥补双方情感、改善婚姻裂痕的作为,双方就此重大事由的有责程度相当,判准离婚,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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