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X事件后金管会表示,FTX是在境外营运的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并非金管会核准设立或监督管理的机构,投资人须自行留意风险,说明本次事件,政府即使有心,亦力有未逮。而金管会之所以採取相对保守的态度,乃是因金管会曾表示,若过早规范产业,将可能扼杀新兴的区块链及虚拟资产业,应保留空间让产业能发展,同时也担忧,若政府开始监理,反而让民眾误认为虚拟资产获得政府背书,而开始助长民眾的冒然投资。
实则日本在2016年,就将虚拟通货纳入管理资金结算法,开始规范交易所。2019年日本为了保护用户,要求业者与用户资产分离管理、用户债权应该优先受偿,并修改金融商品交易法,明确规范交易所经营杠杆或合约,应取得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业者之牌照、限制杠杆倍率等。2022年FTX收购日本合规交易所 Liquid,并更名为FTX Japan落地接受监理。也因为监理政策相对明确,在事件爆发后日本政府迅速介入停止FTX Japan的营运,并协助处理后续求偿事宜。
对比日本,可以看到台湾在应对Web3.0的发展与法规调适上,还有许多进步的空间。对产业来说,从主管机关到虚拟资产的定性,需要一个较为明确答案;在顾及产业发展的前提下,虚拟资产与银行法、证交法、期货法之间的适用关系与监理方式,也应该儘早展开讨论,厘清其中之适用疑义。否则现有业者在产品及服务上仍于多处受到制肘,有市场需求的使用者只好转往境外的交易平台,难以享有完善的法律监管与保障,从FTX破产,更可体悟其中之缺憾。
面对台湾虚拟资产定位不明的现况,建议政府应该朝下列三个方向调整,健全产业规范,才能更有利产业的发展。
1、落实虚拟资产的使用者保护机制:
国内外有诸多交易所在FTX事件后,开始自主实施PoR储备证明制度,来确保交易所的储备无虞,政府应该趁业界具有高度共识时,重新盘点虚拟资产的使用者保护机制,透过要求交易所落实使用者资产分离、资产信托、储备证明等制度,健全使用者的保障。
2、正向看待、积极鼓励境外平台来台落地,强化监理作为:
FTX事件显现出跨境管理的问题,因为网路无国界的特性,政府也难以禁止民眾去使用境外平台,也因此务实的做法,应该要积极鼓励境外平台业者合法来台,方能有实体公司受政府监督,让使用者能受到台湾法律保障,避免FTX的憾事再次发生。而实务上境外的大型平台业者,无论在监理制度、消费者保护、资讯安全保障、洗钱防制上,皆有丰富的国际经验,甚至在诸多採取许可经营制之司法管辖区域,取得相关经营许可或牌照,在此等过程中,往往受到更为严苛的检视,且须採取相应之合规策进作为,凡此经验,皆可以作为台湾的借镜。
3、明确虚拟资产的法律定性,台湾的区块链产业才能安全的发展:
政府应该积极与业者共同商讨合适的自律机制及监理方案,明确虚拟资产的类型及法律定性,厘清整体产业监理的尺度,让业者得以遵循,进而够建立出有利产业发展的环境。
台湾近年在虚拟资产与区块链上的蓬勃发展,屡屡惊艳全球,台湾政府亦可思考转守为攻,让虚拟资产与区块链产业,成为台湾的下一个护国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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