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近日预告修正民法1085条,拟删除家长惩戒权,意谓连轻微体罚也不可行,引发外界议论,直指家长将难有工具管教孩子。不过,多个儿少团体28日声援法务部修法草案,呼吁政府修法后应加强与社会沟通、提供配套措施,也提供资源给家长学习,以建立良善的亲子互动关系。
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人本教育基金会、台湾家长教育联盟及台湾亲子共学教育促进会等,昨共同举行「支持不打小孩,终结复制暴力」记者会。台少盟理事长林月琴说,从1979年瑞典修正父母惩戒权至今,包括日本、韩国等近年已有65国陆续修正,我国已在儿少权法及家防法明文规定,禁止如身心虐待等体罚行为,现行民法却保有惩戒权,删除惩戒权后的民法及刑法更贴近。
林月琴进一步指出,民法的惩戒权修正后,轻微体罚可能仍未涉及刑事惩罚,但可能会影响如监护权等争议,政府应提供更多配套措施,如提供父母喘息服务、强化家庭教育等,法务部应坚持修法立场。
许多父母打骂小孩后会深陷无力感,人本基金会主任秘书陈志远说,明明知道打小孩不好,但又被迫动用最后手段,孩子又故态復萌,政府要做的应该是解决家长的无力感,多数家长希望建置亲职支援系统、增加亲子友善空间、良好托育系统及育儿喘息服务比率,这些都比政府不断加码的经济补助要来的实际。
台教盟理事长黄聪智认为,删除惩戒权为宣誓社会对暴力的零容忍,但政府也应提出政策方向做为未来遵循的工具。
台湾亲子共学教育促进会理事长闵柏陵则说,目前有60几个国家明文禁止家内体罚,德国更在2000年立法明定「子女有要求无暴力教养权利」,当时德国曾有父母担心可能因为管教成为罪犯,但德国政府提供家庭解决衝突的资源,并喊出「帮助而非惩处」口号。部分台湾父母现在忧虑未来修法后如何管教,呼吁政府应理解父母担忧。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