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处2016年因编制降级为2级单位原住民族事务中心,县议会28日临时会二、三读通过修正苗栗县组织自治条例草案,原民中心将在2024年3月恢復为原民处。县长锺东锦表示,处长人选将以原民身分优先,选出最适任人才,为原民争取更多福祉。

县府当年以照顾包括原住民族在内的劳工及青年,增设劳工及青年发展处,同时将原民处改为原民中心,迄今7年多迭有地方陈情,盼原民中心能恢復为原民处。

经多年努力,县府今年调整组织编制,并修正组织自治条例,将废止二级单位县府原住民族事务中心,成立一级单位「原住民族及族群发展处」,设有「原住民行政科」、「原住民经建科」、「族群发展科」,办理原住民与新住民等族群事务。

县议会昨天临时会审查修正苗栗县组织自治条例草案,经过二、三读通过。锺东锦表示,县内目前有原住民约1.1万人、新住民1.4万人,很高兴原民中心升格为原民处,届时将兑现重视原住民事务的竞选政见。

锺东锦说,原民处提高位阶后,与中央接洽事务或争取补助经费时,可望更顺畅,将来民眾有需求时,可直接洽询原民处协助解决,同时也盼在教育、语言等领域加强力道,让大家在苗栗能生活更幸福快乐。

至于处长人选,锺东锦表示,原民处长目前还没有属意人选,但以原民身分为主,会广纳各方意见,挑选出最适合人选,原民处明年3月正式挂牌,处长与内部组织人事都会同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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