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29日公布《碳费收费办法》草案,明定碳费收取方式、碳权扣减比率、追缴机制,其中国外碳权可抵减比率5%为上限,但是工商界则认为,国外碳权抵减比率上限太低,未来碳权交易难以活络。

工总提出两大建言,首先即是国外碳权的可抵减的上限太低,虽然《气候变迁因应法》并未订立国外碳权抵减比率上限,但是依据过去《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可抵减上限是10%。现在国外碳权可抵减的比率太低,对于国内的碳权交易活络显然相当不利。

此外就是国内外原物料竞争公平,工总表示,国内产品要课徵碳费,但是国外产品进口没有碳费或者碳关税,易造成竞争不公平。

以水泥业为例,假设1吨碳费要300元以上,而水泥市价大约3000元,等于碳排的成本几乎将近1成;但是国外的水泥现在市占大约25%,现行国外水泥进口已经相当便宜,若不对国外水泥课徵碳费或碳关税,对国内业者来说,就会大失其竞争力。

商总主席赖正镒表示,2024年就开始开徵碳费,但是环境部却还未定立碳费,业者要规划明年的成本、预算都相当困难,而国内的碳权只能抵减5%,确实太低但是可以抵多少,要看政府的碳费出炉才知道。

赖正镒表示,现在已经开放企业可以在碳交所购买国外碳权,希望开放业者如果可以透过碳捕捉、碳匯方式如认养种植森林所产生得碳权,可以成为碳权交易提供者,活络国内碳权交易。不过近期政府将降低低碳水泥货物税,相关业者已经表态愿意降价,目前低碳水泥与一般水泥的价差约15%,如果货物税降价,业者表态愿意降5到10%,缩减价差再考虑未来碳费等,营建业更愿意使用低碳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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