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先前预估,全国单一自住房屋减税约影响310万户,若再以其中99%符合降税资格计算,即全台约307万户可降税至1%;再以2023年房屋税开徵929万件对比,即三分之一纳税房屋可受惠降税措施。
此外,囤房税2.0差别税率部分,财政部原本是把22地方政府分为三组、提供参考的课税级距原则,最新方案则拟简化为两组,初步原则是六都为一组,非六都为一组,但非六都中房价较高县市是否併入六都组,还在评估研商。
按财政部先前草拟的方案,对于六都囤房税的标准会较严格,囤房(非自住及非出租房屋)两户以内即会被课3.2%的囤房税,七户以上则适用最高税率4.8%;针对非六都囤房者的起徵税率,原则是从2.8%起跳。
依房屋税条例,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最多可有三户自住房屋,如果持有超过三户以上且未出租,即会被视为囤房。至于全国单一自住房屋,限定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国仅持有一户,必须为自住且办竣户籍登记。
官员指出,原房屋税条例仅对自住订有1.2%的税率,新修法版本则增加单一自住、提供1%的优惠税率,但条文中也载明会有排富条款。
为此财政部17日也找地方政府开会,初步抛出将各县市房屋现值由高至低排序,最高1%或0.5%即不适用优惠税的原则,但官员强调,该方案尚待地方政府核算结果是否合理后回报,目前并未定案。
由于囤房税2.0将于明年5月开徵,但房屋税属于地方税,各地方政府都必须修正「房屋税徵收自治条例」,过程涉及与地方议会沟通,因此财政部也要求各县市,最迟应在明年2月28日前修正并公布自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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