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市大庙景福宫2020年整理储藏室时惊见1对木质烛台仙,歷经多年调查研究,发现人物托宝造型烛台极为罕见,全台仅7处8对,且景福宫这对尺寸最大,具工艺技术水准和古典彩绘歷史脉络,近日通过文资审议,和3处清代匾额同列为桃园市「有形文化资产」。
桃园大庙景福宫主委简征潭上任后重整大庙、积极盘点古物,4年前在尘封已久的仓库角落,寻获重近10公斤、高约72公分,古时放置蜡烛的憨番造型木制「烛台仙」,根据3位木匠整修师研判源自清代,难得一见,急报文化局展开调查研究。
古物审议委员认为,人物托宝造形烛台极具特点且传世甚少,目前仅可见于鹿港天后宫、新庄慈佑宫、新庄福德祠、盐水护庇宫等共7处8对,桃园景福宫这对尺寸最大,人物托海螺木烛台具一定工艺技术水准和古典彩绘歷史脉络,反映出清领时期台湾寺庙中的艺术交流。连同嘉庆年间清代官员题赠的「赫声濯灵、明赫感应、保我黎民」3个匾额,共4案5件文物一併指定为古物。
简征潭指出,新庄慈佑宫及鹿港天后宫的烛台仙造型像是妈祖遶境时的报马仔,以及景福宫憨番造型都极为罕见,见证以前的「苦力」,目前5件古物都妥善保存安置于正殿,欢迎市民参拜时也能饱览古蹟与古物之美。
简征潭强调,桃园大庙景福宫见证近300年桃园发展歷史,是所有市民共同的信仰中心及歷史瑰宝,古文物正式列为有形文化资产是对庙方的肯定,将朝再创无形文化资产的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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