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创条例》10-2,企业从事半导体研发费的25%,以及使用先进制程设备的支出5%,可抵减当年度营所税,并取消支出金额上限,可说是史上最大的投资抵减优惠奖励。今年2月起经济部受理企业申请,5月31日已截止申请。
经济部产业发展署指出,共有4家业者递件申请,但不便透露申请企业的名单,但皆为半导体厂商。
经济部表示,申请企业须提供说明文件及佐证资料,包括公司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排名、进出口贸易等数据,作为技术创新和关键地位的审查指标。后续也将组成审查小组进行审查,预计7月中下旬完成审查。依据法案相关规定,企业须符合年度研发费用支出达新台币60亿元、研发密度达6%、购置用于先进制程的设备支出达新台币100亿元,且2023年有效税率为12%。由于已明定有效税率2023年度为12%,以及2024年度起为15%的门槛要件,也可促使未达到此税率资格门槛的业者,努力达成以适用租税优惠。
观察2023年上市柜公司财报,台积电、联发科、瑞昱、联咏、群联、台达电、南亚科及华邦电等公司在研发费用、研发密度皆符合申请门槛,预估台积电、联发科等业者有机会申请适用。
经济部也提到,企业研发投入仅能就《产创条例》10-2或第10条择一申请,为鼓励公司加大投资,针对资格要件经审查不符者,可变更成适用《产创条例》第10条研发投资抵减,或《产创条例》10-1智慧机械投资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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