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改革五法覆议后维持立法院原议决通过的条文,总统赖清德除完成公布法律的签署程序外,24日他更开记者会表示此等法律有「违反权力分立及侵害人民基本权利的宪政争议」,因此他将声请宪法法庭释宪及暂时处分。而在释宪结果尚未出炉前,若立法院邀请总统前去国情报告,赖表示要待释宪结果后再做决定,意味他倾向于拒绝前往。

赖清德上任1个月来,屡屡展现以权力凌驾宪政法治的斗志。因为,整个民进党政权根本怕受到制衡与监督,因此要全力防杜阳光照进各项决策黑箱,以免其中可能存在的权钱交易产业链曝光,造成动摇党本的严重后果。

也因此,民进党政权对于较能发挥监督与制衡掌权者的国会改革法案,无论是提出覆议或声请释宪,表面上是要用尽一切宪法上的制衡机制,但真正的目的是要藉由政治运作的过程,大肆散布扭曲及捏造的不正确讯息,用以打击在野党的正当性,再进一步推动罢免在野党立委,以图扭转其立院未过半的颓势。

近来民进党秘书长林右昌和绿委到处散布荒诞不经的错假讯息,甚至还把国会改革案扯上是受到了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指示等,就是要把监督制衡他们的在野党泼上「红漆」,其行径犹如「政治诈骗与暴力讨权集团」。

如今赖清德站在第一线,号令民进党政权为政治权力进行斗争,竟「鬼扯」立院的听证、调查权会影响外资投资台湾,其作为实已丧失了总统的诚信和高度。而赖清德堕落到像是诈骗集团的头目,就愈让人质疑民进党过去8年的执政,到底隐藏了多少「见光死」的勾当?

世界各先进民主国家的国会皆拥有「国会听证调查权」,这是基于要了解法案该如何制定,及法律及政策实施过程中有无弊病,当然属国会所固有或宪法默示的权力,并与监察院职掌对公务员违法或失职的调查权本就不能区隔。从外国的实施经验中,从未听过国会调查权会影响外资投资的说法,更与侵害基本人权扯不上关系。

依据《宪法诉讼法》第47条,国家最高机关因行使职权就所适用的法律规范,认为有抵触宪法者,才可声请宪法法庭审查。同法第43条规定,宪法法庭可做暂时处分的要件,系为避免宪法所保障之权利或公益遭受难以回復之重大损害,且有急迫必要性,而无其他手段可资防免时。

所以总统声请释宪系行使何项「职权」已有疑义,而立院听证调查权又怎会造成宪法权利受到难以回復的重大损害?赖清德所以声请违宪判决,是依仗目前的大法官们乃护卫其政权的最后防线,而难以回復的重大损害就是怕国会的监督将会动摇民进党党本。(作者为民主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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