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拟修《再生能源凭证办法》,发凭证给大型水力发电,认定绿电,可卖给企业或作为减碳之用。对此专家支持,台湾缺绿电所以标准应该放宽。但环团表示要观察,并提醒经济部,「勿自行创设更低的标准」。
地球公民基金会议题部专员梁圣岳表示,由于大型水力机组往往会兴建水坝,影响栖地生态,因此国际有如低衝击开发水力电厂(LIHI)等认证,包括要求要达一定使用年限以上、不得新建水坝、改善水域流通性等标准,才会认证为绿电,加上RE100(100%再生能源倡议)也不认可会破坏环境的绿电。
他表示,大水力列认证,如果可以藉此改善水库的环境友善程度是好事,但实际执行能否接轨国际仍要待观察,提醒经济部切勿自行创设更低的标准。
淡江大学经济系教授廖惠珠支持大水力列入绿电凭证,因为台湾缺绿电,很多又被台积电囊括走。但发展绿电,我们地小,像太阳光电是低密集度能源,需要很多土地才能有一定发电量。如果还不能把乾净的水力列入绿电,「那我们太辛苦了」。
至于RE100对水力发电列入绿电有较严格标准,廖惠珠认为,这个组织有理想性,但本来就比较啰嗦,台湾可以先建置自己的标准,再慢慢去调整。
梁圣岳指出,目前台湾各地水库情况而言,要加装发电机组都没问题,但问题在于后续的水域流通性是否能够改善让生物可利用至国际标准,「这点难度相当高」,且若要改善至少要提出环境影响差异分析,将持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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