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案件奖励办法」去年9月上路,办法送新北市议会法规审查会备查,法条规定检举人为公务员不核发奖金,法规会建议比照桃园市、台中市及台南市,纳入公务员配偶、前配偶、三亲等内血亲或姻亲也不予奖励。议员也认为公务员找亲友当检举人,仍有一定风险。对此,环保局将于年底前完成修法。

为有效改善空气品质,并节省稽查人力与时间,新北市政会议去年8月通过「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案件奖励办法」,同年9月27日实施,办法规定,民眾检举后,若查证属实,并裁罚10万元罚锾以上,检举人每案最高可获实收罚锾5%奖金,若检举人为现任或曾受雇于被检举单位员工,奖金更提高至罚锾10%,奖金最高可达200万元。

另,如有2位以上检举人先后检举同一案件者,奖金发给最先检举人;共同或同时检举同一案件者,按检举奖金人数比率平均发给,环保局将于实收罚锾金额日起6个月内核发奖金。

其中办法第7条第2项规定,检举人为公务员因执行职务发现违反空污办法而举发的案件,不予核发奖金,法规会法制室建议比照桃园市、台中市及台南市的「检举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案件奖励办法」,将公务员的配偶、前配偶、三亲等内血亲或姻亲也排除在外,以避免公务员利用职权,因无法请领检举奖金,而透过较亲的亲属请领。

环保局在法规会上说明,主要还是希望能有愈多人检举愈好,所以仅设定检举人为公务员不予核发奖金,直言若有心人士真的想领取检举奖金,可以找四亲等或较熟的朋友,将证据交给对方检举,真的要抓也很难抓到,认为单纯限定公务员就已足够。

但民进党市议员邱婷蔚于会中不以为然表示,建议还是将公务员的配偶、前配偶、三亲等纳入不予奖励较好,毕竟公务员找四亲等或朋友当检举人,仍有一定风险存在。环保局则承诺于年底前完成修法。

#办法 #公务员 #环保局 #检举人 #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