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计画全面实施进入最后阶段,内政部要求各县市需于6月30日前递交国土功能分区图,将依法于明年5月1日正式上路。但不断传出农业县市首长和农民反对的声浪,多数县市并未如期递交国土功能分区图,地方县市最大的反弹在于被画为农业发展区的限制。
曾几何时,台湾的农民已成为社会的下流阶层,即使政府实施农保、老农津贴等制度,但成效有限,缺工缺钱几乎是农村地区的普遍景况。农业土地的编定若有重大变动,农民权益必有重大的损失。自民国105年5月政府公布施行《国土计画法》后,报端即经常披露依该法将画定为国土保育区、农业发展区民眾的诸多抱怨。但政府似乎无动于衷,仍依照规画程序办理施行国土计画的措施。
近2年,政府已决定在民国112年4月前公告「国土功能分区图」后,地方政府又多次向中央主管机关反应:一方面延后2年实施;另一方面亦就农业发展区的农一、农二类别的画定有不同看法之反应。但主管部仍以实问虚答的方式因应;如今距公告仅剩8个月,却未见主管部门对农业发展区土地之画定有任何「维护农民权益」的积极作为,自然反弹激烈。
据报载,主管部门对农一、农二的画定仍然相当坚持。此就维持粮食供应存量,固然是当初起草《国土计画法》的主要立法目标之一,但农民的利益如何因「特别牺牲」而得到适当的救济或津贴,却仍然讳莫如深。
对于农民生计所繫之农业发展区,乃至国土保育区之土地功能分类,固然应以国土的空间最适规模为其画分的最高指导原则,但农业县主管机关的多项反映,主管部门至少应由下列方向积极谋求合理的补偿或其他救济措施,以使农民生计可以维持,国家粮食供应亦得以维持一定存量:
一、农工类别的画定对于农民生计影响深远,尤其台湾农民的土地面积普遍狭小,更要有优惠的机制使国土计画的实施有一个好的开始。
二、如农民的土地被画定为国土保育区,将使农民生计一夕之间陷入困境。主管部门不仅须事先协同地方主管机关协调沟通,尚须提供第二专长就业技能的训练,并辅导就业,以防止可能的反弹及不理性的偏差行为。
三、通盘检讨机制设定为5年,固然不算长,但对农民的耕作影响甚大。因之,在实施初期可以考虑设定「过渡期」的可行性。如此始可减少「知法犯法」的偏差行为一再发生,亦可减少主管人员可能的风纪问题。
以上建言主管机关绝不宜再得过且过,平白丧失政府与人民间理性对话的良机,使得国土计画的实施难产。(作者为国立台北大学公共行政暨政策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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