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即将于2025年迈入老年人占比超过20%的「超高龄社会」。台湾由「高龄社会」转为「超高龄社会」之时间极为快速,甚至比国家发展委员会之前推估的8年还要更快了1年,更比日本的11年、美国的14年、法国的29年都快速许多。

照顾婴幼儿的公务员可以请「育婴留职停薪津贴」,也就是俗称的「育婴假」,最长可请6个月,并领有6成薪资,然而长辈有长期照顾需求,公教人员虽能请留职停薪的「侍亲假」,但期间却没有津贴。劳工同样享有相同时间的「育婴假」,而且还可领6+2的8成劳保薪资津贴,但劳工别说侍亲假有没有津贴,就是想要在公司请「留职停薪」,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照顾婴幼儿常能有预知的期限,通常3岁就可送幼儿园。但是照顾老人的责任与负担却是逐日的增加,如果受照顾者不到日照中心或安养机构,又没有经济能力请看护(外籍看护工)的,就只能由配偶或子女居家担负照顾之责。这样的照顾需要多久呢?没人可以给出答案。

短期照顾老年者就医或生活的「侍亲假」,公教可自请休假与事假,长期的「侍亲假」可有两年、最多可再延长1年的「留职停薪」。然劳工却除了自请休假与事假来「侍亲」,几乎没有侍亲假可言。这对有需要照顾长者的劳动家庭非常不利,要请假照顾家中的长者,不但没薪水收入,若请假过多,或许连工作都丢了。

如果我们能给照顾长者的「侍亲假」,和育养婴儿的「育婴假」一样有支持与弹性,那么照顾失能力老人的压力可以减轻许多,请政府权责机构、学者专家、民意代表好好研究,为老年照顾者建构最佳、最合适、最有支持的照顾环境。(作者为空大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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