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彦良强调,「开大门走大路,合法合规,就是金管会基本的态度」,其他的部分,因为案件还没有进来,没有办法多做评论。
金管会稍早证实,关于「新新併」,新光金总经理陈恩光及台新金总经理林维俊19日已主动赴银行局拜会局长庄琇媛,说明双方合併事宜,相谈内容金管会与两金控都表示「不予评论」,至于中信金控,金管会表示,并没有收到任何讯息也不便评论。
银行局主秘侯立洋表示,中信金20日才召开董事会,没那么快送件,金管会也还没收到中信金的申请案。根据中信金发布的重讯来看,中信金打算採非合意併购的方式公开收购,这并非国内第一件非合意併购案,过去富邦金控也透过公开收购、非合意併购日盛金控,另外,国票金控曾经申请公开收购银行,这次中信金申请投资新光金,可以说是非合意併购金控的第二案。
侯立洋提到,金管会银行局将依「金金併」四点原则进行审查,即启动併购的金融机构必须符合四大条件门槛:包括资本充实、经营能力佳、具国际布局发能力、企业社会责任良好。
依金控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来看,非合意併购的公开收购,第一次申请应取得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或资本总额超过10%,且自主管机关核准投资之日起三个月内,须依公开收购相关规定一次购足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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