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人员、作业流程与控制、资讯科技等三大构面出发
透过人员、作业流程与控制、资讯科技等三大构面出发

编按:关心公司永续资讯编制品质与效率,本专栏将透过人员、作业流程与控制、资讯科技等三大构面出发,分析公司永续资讯治理运作,由「人员」议题打头阵,进行全面探讨。

随着全球永续发展浪潮,台湾主管机关陆续推动各项永续资讯揭露措施以及与国际接轨计画,包含自2026年起上市上柜公司将逐步适用接轨「IFRS永续揭露准则」,且年报永续资讯之揭露品质与时程应与财务报表相同。

公司永续资讯编制的品质与效率日益受到重视,本专栏将透过一系列文章,从人员、作业流程与控制、资讯科技等三大构面,分析公司如何透过永续资讯治理运作,有效掌握永续资讯品质与效率。本文首先就「人员」的议题,探讨永续资讯治理与公司永续报导之组织架构运作。

■明确化董事会的治理与监督责任

国际主要的永续报导架构与准则,均要求公司明确揭露如何治理其永续发展策略、机会与风险管理,以及公司治理单位在其中所担任之角色;此外,永续资讯逐渐由自愿性揭露演变成需列入年报等必要性揭露,公司甚至须出具各类声明,均为董事和/或管理阶层带来新的责任,以欧盟2023年1月正式发布的企业永续发展报告指令(Corporate 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Directives, CSRD)为例,欧盟上市或在欧盟有重大业务的企业,CSRD要求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的永续报导负有监督职责,此外,CSRD要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须向董事会说明,其如何为永续资讯报导的完整性做出贡献,以及审计委员会在永续报导流程所担任的角色。CSRD的目的是借重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监督的专业知识与经验,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责任延伸至永续报告,包括监督永续资讯报导的准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内部稽核以及相关外部审计结果,将永续报导提升至现有财务报导品质之目标。

董事会对公司永续发展所包含策略、风险、机会与资源分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考量永续发展涵盖的议题广泛,董事会应考虑将监督治理职责分配给特定的委员会。由于审计委员会对监督财务资讯揭露、报导与控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因此它可能最适合监督永续资讯在揭露、内部控制、流程和确信等方面之管理。

公司也应促进各功能性委员会的沟通与交流,将永续议题融入现有治理运作中,特别是以正式的流程和控制以及整个组织(包括董事会)的教育,以确保永续资讯编制的正确完整,建立市场信任和信心。

■更新各功能性委员会章程反映永续资讯治理新职责

公司应就永续发展的监督与治理责任分配,更新各功能性委员会的章程,例如审计委员会章程中可增加对永续资讯与永续报告书品质覆核之监督责任,包含报告书确信的要求、确信机构的选择以及管理阶层对採纳新永续报导架构或准则的核准,以及其他新兴监管要求的筹备进度监督等。本系列下一篇文章将探讨公司永续报导之组织架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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