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药价修正条文草案概况
健保药价修正条文草案概况

健保署20日公布健保药价修正条文,祭出上市新药给予首发新药优惠核价、首二张在国内制造学名药或生物相似性药证,比照原厂药价格等四大药价优惠改革重点。学名药协会理事长陈谊芬认为,这是提供国内生技产业转骨升级的关键契机,希望能尽快执行助力产业接轨国际。

健保署表示,此次药物支付标准及药价调整办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对制药产业未来发展及加速新药收载释出政策利多。

该四大药价优惠改革重点为:一、在国际上市许可两年内新药,或是十大先进国家核准上市满五年、但属国内新成份新药,将可比照台湾首发新药给予优惠核价。

二、针对原厂药逾专利期五年内首二张取得药品许可证的国内制造学名药或生物相似性药品,最高给予原厂药相同价格。

三、採用国内生产的原料药,或者国内安全性临床试验获国际学术期刊发表且增列于仿单上,以及最早向主管机关为P4专利声明且获准核发药品许可证的学名药,只要符合三项条件之一,未来健保核价任一皆可加算10%。

四、符合主管机关公告之必要药品、同分组内有国内制造品项及同分组分类未逾三品项等三项条件,当年度药价不予调整。

此外,为提升国人用药可近性,加速新药纳入健保,健保也推动平行审查机制和主动收载药品机制,并松绑书面申请文件相关规范。

学名药公会表示,赖总统落实健康台湾的愿景,踏出关键的第一步,就是透过政策引导来加强国内药品供应链韧性。健保署公布的健保药价修正条文,可以实质鼓励国内制药产业持续创新研发新药外,也能持续带动学名药品质的保证,而有条件的从优核价及保障必要药品等措施,也让厂商更有向上发展提升的动力。这些都是提供国内生技产业转骨升级的关键契机,希望能尽快执行,照顾更多国人。

为确保健保用药供应稳定,增加供应韧性,健保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险药品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并同时由卫福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险药品价格调整作业办法部分条文,依行政程序法规定办理预告60日(至明年1月20日前),徵求公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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