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N号房」主谋潘姓男子与自称「台萝教主」的陈姓男子等6人,诱骗威逼86名未成年少女拍私密照并上传社群营利,一审被判12年至1年5月不等徒刑,可上诉。由于潘、陈及共犯刘男羁押期将届,台中地院裁定延押2个月,潘、陈以「照顾家人」为由声请具保停止羁押,陈更表明愿戴电子脚镣,均遭驳回。

潘、陈、刘3男羁押期6日将到期,台中地院审酌检方持续追查此案犯罪组织其他发起人,认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再考量潘、陈和刘分别判处6年、12年和10年重罪,刑责甚重,基于人性趋吉避凶本性,足以认定3人有逃亡高度可能,裁定自7日起延长羁押2个月。

潘男和陈男分别以「此案已判决,希望回去照顾家人、陪伴父母」为由,向法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潘男辩护人提出以20万元具保,请求让潘回家过年;陈男辩护人亦提出愿意20万元具保,并愿意戴电子脚镣或定期向派出所报到,但台中地院认为,潘、陈羁押原因仍在且有延长羁押必要,均驳回。可抗告。

台中地检署2023年侦破「台版N号房」事件,查获潘男等6人2021年起在社群软体IG锁定未成年少女,以高薪招募模特儿或送iPhone等,诱骗拍摄吃秽物、自慰等私密影像,再于社群平台Telegram创设的「SCP」社群贩售,多达86名9岁至17岁少女受害,3个月海捞800多万元。

台中地院一审判陈男12年、刘男10年、李男8年6月、潘男6年、张男3年刑期,苏男判1年5月获缓刑4年,检方表示收到判决书后将评估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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