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参2.0+预期效益
促参2.0+预期效益

行政院的兆元投资国家发展方案,目标之一是引导20亿元保险资金投入公共建设型PE(私募股权),业者表示,要达成相关目标,必须先解决公共建设定义不明、募资对象限制、基金存续期不匹配和投资收益诱因等四盲点。

财政部近日举办兆元投资国家发展方案研习会,国泰投信暨国泰私募股权董事长张钖专题报告PE及REIT基金投资公共建设。张钖表示,目前国泰私募主要投资方向有四大领域,包括太阳光电(太阳能案场及供应链)、离岸风电(风电案场及供应链)、交通运输(电动巴士)和循环经济(废弃物处理、资源回收等)。

张钖分析,PE较少参与既有促参案有两大原因,一是过往政府与民间合作的合约相对复杂,若遇争议造成投资期拉长,PE不易透过再筹资方式持续对单一案件挹注资金,可能产生潜在财务风险;其次是PE对各产业的投资架构、风险评估、处分期程都有明确设定。PE参与的促参案件如对后续产权移转有一定限制,不一定能与私募基金存续期间相匹配,且回收期多数较长。

张钖说,引导PE投资公建有四个盲点待解决,一是私募基金主管机关是国发会,但国发会前瞻计画基础建设与寿险业投资公共建设定义并不一致,私募基金投资公共建设定义应有更明确的标准。

再者,是台湾一般私募基金存续期约六至十年,国泰公建存续期间即约十年,但太阳能投资趸购合约与台电签署20年,再生回收水厂投资案多数15年起跳,焚化炉建置加营运期至少25年,存在资产与基金到期年限不一致问题。

张钖说,寿险业投资资金目前有7成在海外资产、20%投资有价证券,不到0.5%投入专案运用与公共投资,金管会近日虽调降商业不动产最低投报率,期待政府还有其他补助方案来提高寿险业投资公建PE诱因。

此外,国发会推动100%公建PE是希望带领寿险业一起投资公建,但台湾公建PE募资对象仅限21家寿险公司,应考虑提供高资产客户投资公建PE税负优惠或其他奖励机制,放宽给高资产户投资,增加公建PE募资管道以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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