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某国小1名特教学生去年5月因抓来的螳螂遭导师放生,一时情绪不稳攻击老师,造成老师脸颊瘀青等伤势,去年底家长收到20余万元的民事求偿,认为是老师在报復,且校方也未尽责。校方表示,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尊重法院的判定,另该生情绪表达逐渐稳定与进步中。

学生家长指出,孩子去年5月于校园抓到1只螳螂,并放在塑胶容器中置于教室,但导师在未经同意下放生,学生发现螳螂不见后,询问导师是否私自放走螳螂,遭导师训斥要爱惜昆虫,学生要求老师抓1只螳螂赔偿也被拒绝,导致学生失控攻击老师,造成老师脸颊瘀青,且有指甲刮伤的1.4公分伤口。

事后家长同意赔偿医药费,但2个小时后竟接到警方通知做笔录,去年12月31日更接到法院来文,指老师要对学生及监护人提出损害赔偿共24万2210元,其中包含精神受损害20万元。

家长不满表示,事发当天已允诺赔偿医药费,但事后却提出精神创伤的巨额赔偿,完全是出于报復心态。且学生具特教生身分,校方却没有安排进入特教教室,无特教老师教导及助理员陪同,校方应对此事负有责任。

校方表示,事件发生当下,学校立即安排行政及辅导人员于现场安抚学生,而导师受到惊吓与创伤,给予公伤假近2个月。

该案经校园团队共同努力,与市府讨论已于去年12月暂时结案。至于事后老师提出诉讼并求偿精神抚慰金案,因已进入司法程序,尊重法院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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