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长16日突然从成堆的死刑犯里抽出1个,然后快速签准执行枪决,把台湾蓝绿政坛搅得一阵混乱。有人议论说,赖政府有意透过这一枪决,打脸那些指责民进党实质废死的人。但我认为,即使再多枪决几个死刑犯,都无法脱免赖政府让台湾实质废死的骂名。

眾所周知,民进党一路走来最为核心的两个政策,一个是全面废除核能,一个是废除死刑。在野的时候,民进党是如此主张,在朝掌政时,更是具体在法务部长不签署死刑执行令上实现实质废死。不久前透过绿色大法官做成实质废死的113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只是民进党在废除死刑的神主牌上再敲上安心的一钉。

民进党深知,民眾逐渐透过最近的几件法院判决,查觉到台湾已进入「法院难以对极恶犯罪判处死刑」的社会。说穿了,也就为了平抚民眾这股不安情绪,免得伤及未来选举,赖政府16日才从37名他们一直不愿枪决的死囚中,挑了黄麟凯执行死刑。

懂得民进党废除死刑政策的人都知道,目前关在土城看守所死囚牢里的36名等待枪决令的死刑犯,不是民进党达成台湾废除死刑政策的真正目标。所有目前仍在审判,以及未来可能进入审判的极恶犯罪被告,全部不要或不能判处死刑,才是民进党的真正目的。

就拿法务部长说明签准执行黄麟凯死刑的理由,是黄所涉犯行手段残忍冷酷,犯行显已泯灭人性,恶性重大至极等,符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指「情节最重大之罪」,才签准执行死刑的这段话,我就闻到部长极浓的心虚味,充满了自己都无法说服自己的歪理,更遑论要说服司法界,说服社会大眾。

死刑今天在台湾之所以形成社会大眾关心的问题,真正的问题是在于很少有愿意判处被告死刑的法官。目前关在死囚牢里等待枪决的死刑犯,全都是法务部长定义的「手段残忍冷酷,犯行显已泯灭人性,恶性重大至极,犯情节最重大之罪」,才在法官「执笔三嘆,求其生而不可得」的情况下,被判处死刑定谳。

宪判字第8号判决既认定死刑合宪,却又要求必须歷审法院所有参与审判的法官「一致决」,才能做成死刑判决,就是有意把台湾死刑的法律实质卡死,直接为恶徒「求其生」,而让法官连「执笔三嘆」的机会都没有。

说实了,宪判字第8号判决就是民进党不敢得罪反废死的民意,却又要实现自己党废除死刑的核心政策而採取的两面手法。这样的两面手法,不因枪决一个死囚当样板而有所改变。(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死囚 #实质废死 #死刑犯 #法官 #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