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1名青年突然昏倒送医急救后成植物人,家属与医院间衍生医疗纠纷官司,检方处分医师不起诉,家属欲诉诸医事鑑定却屡碰软钉子,原因是《刑事诉讼法》鑑定新制去年起实施,鑑定医师必须具名、出庭说明,使得医师却步,律师、医师认为,新制缺乏配套。
年约30岁的青年不明原因突然昏倒,送医急救挽回一命却成为植物人,家属悲伤,质疑错过抢救的黄金时间,对医师提诉过失致重伤害罪嫌,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处分不起诉,家属声请再议遭驳回,维持不起诉处分。
法扶律师李凤翔指出,此案例的家属希望透过医疗鑑定找出事发原因,检方未嘱托鑑定即不起诉处分,家属循自诉自行寻求鑑定,但去年《刑事诉讼法》鑑定新制实施后,医师要在鑑定书面报告具名,并出庭说明,医疗鑑定机构纷纷打退堂鼓。
李凤翔还说,连卫福部医事审议委员会也以「刑事案件目前难以鑑定」为由退件,目前他继续协助寻找有意愿的鑑定机构,但有如缘木求鱼。
曾为杀害铁路警察李承翰的凶嫌进行精神鑑定的医师沈正哲说,医师具名鑑定、出庭说明在医界、司法界已争论许久,司法界认为医师作为专家鑑定应接受社会公评,但医界普遍认为会造成压力、负担,出庭说明耗时费神,影响医师执业,且鑑定及出庭费用不敷效益。
沈正哲提到以精神鑑定来说,医院与医师共同具名、收费分享,医师出庭说明却只领证人费,与一般证人无异,并没有被以「专家」身分来认定,专家鑑定、说明的专业价值未被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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