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某大学进修部卢姓男大生连续在该校及台南地检署的女厕偷拍,被检方以有再犯之虞声押获准。检警查出他的手机内共有300多支偷拍影片,经起诉移审后,台南地方法院认定,卢男涉犯5次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决应执行2年2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卢男2022年在高雄某女厕偷拍被查获遭判刑3月却不知悔改,去年1月又潜入台南地检署管制区内的女厕偷拍;同年3月还在他就读的大学女厕故技重施,接着4月在校内第2次偷拍时,被害女子发现立即衝出厕所告诉等候她的男友,由男友打电话通知值班教官,合力逮捕涉嫌偷拍的卢男。

当时卢男顶着一头金髮、穿着白外套,虽矢口否认仍被识破,因该栋楼男、女厕所后阳台相通,他从男厕后阳台走出被逮后才坦承犯行。

卢男此案交保后,竟于去年6月再犯2案,检方认定他恶性重大、有再犯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校方也透过校安管道通报,并对卢男依性平程序行政处置。

法院审理时,卢男辩称,偷拍动机是因性别认同有问题,对异性性器官好奇所致;但因检警查扣手机内的300多支偷拍女子如厕性影像,都只有拍摄到被害人下体、脚部,并未拍摄到多数被害人的正面,无法找到全部被害人追诉。

法官指出,卢男连续非法摄录女子如厕器官影像,除侵害告诉人隐私外,更造成告诉人心理创伤,其行为对于该校学生造成极大恐惧及困扰;加上卢男审理中请求调解均遭拒,未能与告诉人和解或取得原谅,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共5罪,判决应执行2年2月。

#再犯 #卢男 #告诉人 #台南 #女厕偷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