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新增3处空气品质维护区,包括水湳生态公园、中央公园及谷关风景区,自1月18日上路以来,2个多月共取缔66件。环保局长陈宏益表示,在市区取缔66件不算少,将持续对营造厂商加强宣导,1至4期柴油大(客)货车若违反规定,将处6万元以下罚锾。
台中市目前有登记柴油车分别为大客车3000多辆、大货车2万2000多辆,市府环保局新增水湳生态公园、中央公园及谷关风景区等3处空气品质维护区,管制对象为1至4期柴油大(客)货车,于今年1月18日起生效。
环保局指出,3处空气品质维护区管制措施上路70天以来,已累计取缔66件,包括中央公园32件、水湳生态公园22件及谷关风景区12件。
陈宏益表示,中央公园、水湳生态公园位于市区,环境较敏感,2处公园合计取缔54件不算少,包括会展中心也在管制区内,未来完工后,也会有其他开发案进驻,会持续对附近营造厂商加强宣导。
至于是否跟进其他县市将医院或学校纳入空气品质维护区?陈宏益说,会视市区2处空维区1年以上取缔成效及是否易画设出入口管制站等因素加以评估。另,台中港近年已率先管制大型柴油车,后续货柜集散站内使用无牌柴油曳引车拟纳入管制对象。
环保局提醒,1至4期柴油大(客)货车进出市区中央公园、水湳生态公园空维区,需具1年内排烟检验合格纪录;进出谷关风景区空维区者,则需具1年内排烟检验结果低于管制标准1.0m-1以下,违反者将处5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大型车最低罚款将提高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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