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詹姓月嫂近日遭多名家长指控涉嫌虐待婴儿,1名母亲表示,她在家中听见3个月大男婴哭声,查看监视器惊见月嫂竟赏男婴巴掌,还多次粗鲁甩动宝宝,送医检查后孩子被诊断出有头部钝伤。桃园市妇幼局调查,发现该月嫂未依法申请居家式托育登记,依法开罚6000元,警方也移送地检署侦办。

据了解,该名月嫂因小婴儿发出哭声,却将婴儿左甩右甩、大力拍打才3个月大的男婴,保母一把抓住他的手,任由宝宝的头前后左右晃动,动作相当粗鲁,完全不顾颈部还没发育完全。

该名月嫂的恶行恶状遭监视器录下,甚至保母朝着宝宝的脸打下去,妈妈在隔壁房,听到声音回放监视器画面才发现,短短13天内,月嫂多次对孩子不当对待。另名妈妈也指称,孩子在该名月嫂照顾下出现异常反应不断呕吐,怀疑遭喂食不明物品。

桃园市社会局表示,3月11日接获通报,于3月19日进行家访,了解事件发生情形并确认幼儿情况,3月26日发函该名月嫂陈述意见,预计于5月9日召开裁罚评估会议,讨论是否有违法情形,如有违反《儿少法》可处6至60万元罚锾并得公布其姓名。

妇幼局表示,詹姓月嫂未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务人员执业登记,经妇幼局调查确有提供幼儿照顾服务情事,依《儿少权法》第90条及桃园市政府处理违反《儿少权法》统一裁罚基准,于3月26日裁处罚锾6000元,另警方于4月8日依伤害罪及《儿少权法》函送地检署侦办。

妇幼局说明,从事居家式托育服务不论是在宅或到宅提供幼儿照顾服务,均应于县市政府完成办理执业登记,如有托育需求,应检视是否领有合格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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