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交所表示,中福先前因有证交所营业细则第49条第1项第3款情事,其上市有价证券经列为变更交易方法。

在中福已重编并重行公告申报113年度财务报告,并经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之查核报告,其上市有价证券原列为变更交易方法原因业已消灭,且无其他应列为变更交易方法之情事,因此自23日起,将其上市有价证券恢復普通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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