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位民进党立委针对《宪法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宪法法庭12日开说明会,朝野立委激烈交锋,国民党立委吴宗宪质疑目前8位大法官人数,未达修法后的门槛,可否开说明会、审理案件?民进党立委吴思瑶举性侵案被害人为例,指绿委在修法三读程序「没有异议并非就同意」秒被大法官打脸,审判长谢铭洋强调尚未决定是否受理本案。
今年1月23日赖清德总统公布《宪诉法》修正条文,宪法法庭作成判决及暂时处分裁定,应经大法官现有总额10人以上参与评议,且同意违宪宣告人数不得低于9人的评决门槛规定。绿委因此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但被质疑没有在三读过程中表示反对,不符合声请条件。
因《宪诉法》第49条规定,立法委员现有总额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职权」,认法律位阶法规范抵触宪法者,得声请宪法法庭为宣告违宪之判决。但2018年大法官不受理国民党等在野党立委对前瞻基础建设特别预算案的释宪案,理由就是声请立委没有立院议场反对「未行使职权」,所以绿委三读程序有没有反对,即为声请释宪案的重要关键。
此外,大法官们也关心,修法三读程序「没有异议就会通过」法律依据?是否违宪?立委黄国昌说,从苏嘉全立院院长时期到现在,1042件法律案都是院长问「请问有没有文字修正?」,之后没有异议就会通过,不是韩国瑜独创。专家学者罗传贤教授在说明会上也表示,自民进党籍立院院长至今,三读程序都是这样表决。
立委柯建铭对罗传贤的说法相当不满,批评罗不要跟在野党唱和,他解释过去苏嘉全等院长都会先朝野协商再三读程序,但韩国瑜当院长后却没收了讨论,完成了争议性法案,对于蓝、白毁宪乱政,他无法接受。
立委吴思瑶举例说,性侵犯被害人被侵害时一再反对说「我不要、我拒绝」,事后却以其在某个过程没有表示反对,就算接受,民主过程不能这样做,不是没有异议就同意修法,吴恳求宪法法庭受理本案,但提问的大法官吕太郎马上打脸说,「本案不是性侵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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