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家私立托婴中心遭家长爆料,指2岁的儿子遭老师「巴头、捏脖子并往外推」,造成脸部与颈部瘀青。市府社会局证实接获通报、立即启动调查,经检阅监视器画面,初判该名托育人员行为确有不当,除将对行为人及托婴中心依法究责,并全面清查是否有其他幼童也遭不当对待。

这名母亲投诉媒体,儿子今年4月底于台中市某托婴中心受伤,一开始她只是发现孩子脸部与颈部出现瘀青与抓痕,园方解释是孩子玩积木时不小心造成,之后又改口,称是老师情绪失控「不小心弄伤」的。

母亲要求查看监视器画面时,园方说词反覆,甚至声称「画面令人不适,且不得翻拍」。家长愤而报警,经检视录影画面后才发现,老师不但打了孩子1巴掌,导致孩子头部撞地,接着又捏住脖子,甚至朝孩子丢积木。孩子趴在地上哭泣,无人安慰,老师还冷漠地继续折纸,其他老师也置若罔闻,令人痛心。

更离谱的是,园长还试图掩盖此事,对其他家长轻描淡写。事后主管机关竟称老师已有「事后处理」,仅凭画面无法认定是不当对待。家长报警后,也在社群网站发文,要求监视器录影应全面保存并供家长调阅,不适任师须立即停职调查,建立通报与惩戒机制。

社会局表示,5月1日接获通报后,稽查人员立即启动行政调查程序、调阅监视器画面,比对幼童伤势后初步评估,确认托育人员行为确有不当,该名人员事发后已离职。访视辅导团也迅速到托婴中心密集辅导,要求加强对托育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并落实每日巡班与监视器抽查。若最终调查结果确认托育人员违反儿少权法,将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公布其姓名;另审酌行为人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一定期限不得担任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另外,托婴中心如涉及管理疏失,可依儿少权法处6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并命限期改善;若情节严重,得命其停办并公布其名称及负责人姓名,且终止准公共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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