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姓油漆工出生12天即被生母弃养,从小就跟着歌仔戏演员的外公四处演戏过活,没有演出时2人就一起做资源回收补贴家用,日子过得清苦。他的母亲却在20多年后因生病且生活无以为继,要求儿子扶养,韩男向法院声请免除扶养义务,法官审理后裁准。

韩姓油漆工向台南地方法院家事庭声请指出,他的母亲在他出生12天时即离家未照顾、扶养他,由他的外公接手扶养他。外公是歌仔戏演员,带着他四处演戏,没有演戏时,他和外公四处捡资源回收物出售补贴生活。

他表示,母亲在他7、8岁时因经济状况不佳,一度带其他子女回外公家居住,但母亲无固定工作,依旧未负起养家责任。从小到他长大,他的母亲无正当理由,对他未尽扶养义务,属情节重大,他声请免除对母亲的扶养义务。

法官调查指出,韩姓油漆工的母亲在2023年全年无收入,堪认她已达不能维持生活的程度,有受儿子扶养之需要。但韩姓油漆工主张母亲对他从未尽扶养义务,他确实由外公独力扶养长大。

韩男从事油漆工作,月收入3万至4万元不等,未婚,需负担家计扶养外公,实已无余力支付母亲生活所需相关费用,请求免除对母亲的扶养义务。韩男母亲在法院审理时对儿子的指控均表示不争执,也同意由法官裁定。

台南地方法院家事庭法官审理后认定,韩男的母亲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儿子的义务,其情节已达重大程度。因此,韩男声请免除对母亲的扶养义务为有理由,予以裁准。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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