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邱军去年12月27日酒后驾车行经基隆市信一路时,撞上2名计程车司机,导致李姓司机伤重不治身亡,今年5月检方侦查终结,以涉犯《刑法》酒后驾车肇事致人于死等罪起诉,检方另查出当时坐在邱军副驾驶座的黄姓女子涉犯《刑法》偽证罪,起诉黄女并具体求刑有期徒刑1年。

检警调查指出,黄女在事发当天,与邱军等人在基隆市仁爱区某居酒屋饮酒,凌晨4时许,邱军酒后驾车要送黄女回七堵区住处,行经信一路时撞上2名计程车司机。事发后,有目击者立即上前拍打副驾驶座车窗并高喊:「撞到人!」但邱军肇事逃逸。

在侦查过程中,黄女从头到尾都向检警表示,她当天有喝酒,但只要检警问到与邱军肇事有关问题,黄女一概回答「不知道」、「不记得」、「断片了」。

检警掌握确切证据,证明黄女与邱军一起饮酒,不可能不知道邱军酒驾,且以肇事车辆挡风玻璃碎裂程度,以及目击者曾拍打副驾车窗并高喊「撞到人」,黄女不可能不知道邱军肇事。

此外,检方也查出案发后黄女与邱军的对话纪录,证实黄女不仅知情,就连邱军在事发当下也意识清楚,却依然选择肇事逃逸,因此检方认定黄女涉犯偽证罪。

起诉书指出,在具结证述前曾一再谕知邱军酒驾已经造成一死一伤,但黄女仍为了维护邱军串通做偽证,试图混淆检警侦查方向,让酒驾致死案真相难以厘清,更让受害人家属永远难以获悉真相。

检察官特别在起诉书中,建请法官依偽证罪判处黄女有期徒刑1年,若获判缓刑,也要命黄女缴交一定金额予公库,并接受240小时义务劳务及6场以上法治教育,以予警惩。

#事发 #酒驾 #检警 #饮酒 #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