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溪出海口附近有业者正在兴建民宿,2年前曾遭前立委陈椒华怀疑违法使用生态保护用地,随着建物主体陆续完成后相当醒目,也引起「假民宿、真饭店」的违法开发质疑声浪。县府23日表示,经确认用地不在国家级溼地范围,属丙种建筑用地,业者均依法申请开发,后续会严格把关使用情形。
陈椒华2年前质疑花莲县寿丰乡山岭段准备兴建的民宿,涉及违法使用生态保护用地、破坏海岸,当时县府强调会依据相关民宿管理办法处理,时隔2年建物逐渐完成,在花莲溪出海口相当醒目,由于建物周边临近国家级溼地,引起民眾质疑开发案必须环评,但若以民宿方式兴建则不用,业者是否以「假民宿、真饭店」形式违法开发。
县府建设处长邓子榆表示,经初步查询该案基地位在寿丰乡山岭段,确认不在内政部国家级溼地「花莲溪口溼地保育利用计画」范围,用地属于丙种建筑用地,建蔽率为40%、容积率为120%,业者依建筑法规申请并合法取得建筑执照,也已完成山坡地水土保持计画,目前整体开发流程均依法办理。
邓子榆指出,关于外界质疑业者以「假民宿、真饭店」规避环评一事,经调阅个案申请资料,建物规画为地上4层,1至3楼为餐厅,4楼则是住宿空间,约6间房间,且建照申请用途明确载明为「餐厅及住宿使用」,未超过民宿管理办法的规定。
他强调,建设处与其他业务单位后续会依法严格把关建物使用执照核发程序,及未来的实际运用情形,确保所有开发与使用行为符合《建筑法》及相关法令规定,降低民眾对业者有违法使用或规避监管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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