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师大女足抽血案越演越烈,计画主持人陈忠庆19日坦言,因第1年担任计画主持人、出国不在台湾,未取得受试者事前同意。受试者保护协会直言,「非常不可思议」,这是研究者自己的责任,必须扛起来。

根据《人体研究法》第14条,取得受试者同意前,应告知研究机构名称及经费来源、研究目的及方法、主持人姓名、撤回同意的权利、可预见的风险、救济措施等。若违反规定,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在本案为教育部)可处该研究机构新台币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命其中止或终止研究。

台师大体育与运动科学系教授、国科会精准运科研究计画主持人陈忠庆表示,因第1年担任计画主持人、出国不在台湾,才会在事后让受试者签署同意书。他表示,因本人疏失造成没注意到这细节,向大家道歉,也会改进。

对此,受试者保护协会理事长林绿红表示,「非常不可思议」。计画主持人应该都上过受试者保护学分,知道要事前取得同意,让受试者知道做什么、抽多少血、检体的处置等,多年来的研究伦理都是如此,这是研究者自己的责任,必须扛起来。

至于非专业人员抽血的争议,中华民国护理师护士公会全联会理事长陈丽琴说,抽血是侵入性行为,民眾到医院检查,一定是护理师、医检师或医师来执行。若没有受过专业训练,遇到问题就不会处理,也不会做卫教。

陈丽琴表示,非专业人员抽血,可能因未确实消毒,导致受试者感染,罹患静脉炎,出现红肿热痛的症状。抽不到血时,若针在里面乱动,还会造成受试者受伤、血管被扎破。

对于后续的追究,卫福部医事司长刘越萍表示,将由教育部主责,卫福部会参与专案小组,协助调查和法规解释。至于非专业人员抽血的「密医罪」,则由地检署调查中。卫福部次长林静仪也说,台师大相关案件有几个研究、研究内容分别如何、IRB审查时有无提及血液检体问题,都还在等教育部和国科会厘清。

#计画主持人 #受试 #非专业 #人员 #抽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