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小导师职务加给3000元已经13年未调整,高中导师职务加给也8年未调整,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昨天批评,老师被政府当成廉价劳工,建议高国中小导师加给应调整至5000元,兼职行政职务加给亦应同步提升,以符合13年来物价指数涨幅及提升薪资竞争力。
现行公立国民中小学导师职务加给月支数额,自101年起,由原2000元调整为3000元,已有13年未调整;公立高级中等学校导师职务加给自106年1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支给3000元,也已8年未调整。
全教产指出,中小学导师除了本身课务外,还必须于导师时间、学生午餐、午间学生休息担任生活教育指导教师角色,也要帮忙收学生代收代办费,下班后还要负责亲师沟通。高中职导师因应108课纲,除了要给学生选修课程选课指导,还要随时回答学生及家长各类问题,下课后处于待命的情况。
全教产表示,1个月3000元导师费,以目前基本工资每小时190元计算,仅15小时多,导师却要分给全班30个学生、30个不同家庭,全年无休,比劳工最低时薪还不如,完全是政府的廉价劳工。
全教产建议,高国中小导师加给应调整至5000元,兼职行政职务加给亦应同步提升。另外,行政院应调升高国中小兼行政教师加给,包括国中小校长主管职务加给月支数额9710元,应简併比照高级中等学校校长主管职务加给月支数额1万3110元。国中小处、室主任主管职务加给月支数额5750元应比照高级中等学校处、室主任主管职务加给月支数额7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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