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1名近50岁黄姓男子去年7月透过法院拍卖购入吉安乡福兴一街6笔道路用地,要求住户购地碰壁后,竟设置围篱影响民眾出入,乡公所接获陈情3度开罚且催缴未果,最后强制拆除围篱,检调主动侦办并起诉黄男,全案经花莲地方法院审理,依强制罪判处8月徒刑,可上诉。
福兴一街6笔土地是都市计画道路用地,黄男去年7月趁还未被乡公所徵收时,透过法拍以32万余元购得,要求道路旁6户住户需各付60万元购回遭拒后,同年8月竟委托工人安装围篱,只留下60公分、约1名成人可通行的空间供居民进出,住户为此向乡公所陈情。
乡公所去年8月、今年1月及3月依《都市计画法》规定对黄男共裁罚30万元,同时要求恢復原状,对方却逾期未拆除也没有缴纳罚锾,公所最后依规定移送执行署花莲分署强制执行,并在今年5月强制拆除围篱;花莲检调主动侦办并在3月依强制罪嫌起诉黄男。
花莲分署收到乡公所6万元及12万元强制执行案件后,因催缴未果,先是扣押黄男存款,再依规定查封名下6笔道路用地及台东3笔土地,黄男不愿土地遭查封,6月底虽已主动缴清18万元,但仍难逃法律制裁。
全案经花莲地方法院审理,黄男坦承设置围篱却否认强制犯行,他称自己是土地所有人,有权利设置围篱,且有留消防通道供人出入,不过法官认为黄男为图私利罔顾他人于道路用地自由通行的权利,加上黄男2011年曾率眾围住他人工厂大门犯强制罪,遭苗栗地方法院判处拘役50日,最后依强制罪判处8月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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