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海关查获自贸港区违规转运14件,包括13件虚报产地与1件标示不实,共罚49万元,2023年18件共罚57万元、2022年7件共罚25.5万元。今年上半年因取缔严格,查获2件仅罚1件3万元,其中1件为情节轻微或疏忽而警告未罚。

交通部航政司长韩振华表示,防范违规转运是重要政策,海关落实事前严防、事中严查及事后严处,经济部也公告今年5月起出口台湾产货品至美国,业者应签输美货品原产地声明,交通部偕同海关加强查核及成立违规辅导小组等。

现行自贸港区管理条例规定,货物有报单产地通报不实,或产地标示不实的裁罚为3万至30万元,相较其他课税区是依《贸易法》规定罚锾上限300万元有所差距。

韩振华指出,修正条文明定自贸港区事业应遵循货物产地标示相关义务规范,针对产地通报不实、通报货物进出自贸港区或存储于自贸港区期间产地标示不实、输往国外货物是在我国产制未依《贸易法》规定标示产地,将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若情节重大者,得由海关停止其6个月以下进储货物或由管理机关废止营运许可。

草案将预告30天,交通部将依程序陈报行政院转立法院审议,盼今年底送进立院,于下个会期排审,避免我国产品被他国认为有洗产地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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