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姓男子独自照料7旬老父身心俱疲,去年8月骑机车到东眼山区要求共赴黄泉,老父一句「要死你自己去死」让他情绪失控,强推老父下山坡拖进溪流压头入水致溺毙亡,桃园地院国民法官法庭审理后,考量家属请求从轻量刑,依杀害直系血亲罪判刑11年,可上诉。

住三峡的32岁杨男排行老三,长期照顾疑有失智症、慢性病的73岁父亲,身心俱疲下,去年8月24日骑机车载老父出外用餐,之后前往东眼山,要求老父一同寻死,遭拒后,不顾老父意愿,强行将他推下山;发现老父卡在半山坡的树丛间后,又自行滑下山,将老父从树丛间一路拖行到谷底溪流旁,以身体强压老父头部至水内,导致老父溺水窒息身亡。

杨男坦承不讳,国民法官考量杨男从小因父亲酗酒、9岁前母亲早逝,患有持续性忧郁症,却长年未寻求专业协助,累积庞大压力,案发时又担心无法通过工作试用期,以及雇用看护照顾父亲带来的经济问题,加上询问老父「我们一起去死好不好?」父亲竟回答「要死你自己去死!」成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情绪崩溃而犯案。

国民法官认为,杨男强压老父头部入水溺毙的弒父手段,虽未使用刀械等凶器,但是仍让父亲在有意识且痛苦的状态下溺死,手段残酷,难为减刑理由。审酌他无任何前科,高中肄业,智识程度正常,犯后态度坦诚,未推诿卸责,并与家属达成无条件调解,加上亲属请求从轻量刑,国民法官依对直系血亲尊亲属犯杀人罪,处有期徒刑11年。(全国各县市安心专线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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