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小贩可分为固定及流动两大类,他们多以贩卖低廉货品及食物为主。前者可以将牌照「继承」或「转让」予直系家庭成员一次;后者则不容许「继承」或「转让」牌照。随着持牌人年纪渐长或离世,本港小贩固定牌照数量越来越少,从90年代逾两万个,下降到目前仅余6千多个。
固定摊位小贩牌照:
授权持牌人在固定摊位内贩卖,固定摊位指在任何地方或街道的地上所划定的摊位。固定摊位小贩牌照共分为以下7类:擦鞋、理髮、熟食或小食、靠墙摊檔、报纸、其他类别、工匠。
流动小贩牌照:
授权持牌人以流动方式贩卖,但署长可在牌照内订明持牌人可贩卖的范围。这类牌照有别于固定摊位小贩牌照,持牌人不会获编配摊位。现行政策不容许「继承」或「转让」流动小贩牌照。流动小贩牌照共分为以下4类:报纸、流动车、冰冻甜点、其他类别。(全文请见香港《坚杂志》;更多精彩内容请免费下载《翻爆》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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