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人寿母公司台新新光金控,首度做出「要辉达支付补偿金」的表态,表面看来,是让这桩买卖回到商业谈判,新寿虽认为重新谈判不难,但北市府认为辉达已表态就是要新寿和北市府合意解约后再说,三方各有盘算,新寿想抢回辉达,恐怕有得乔。
对新寿来说,最粗暴直接就是「跟辉达乔好就好」,辉达付给新寿一笔钱,地上权直接移转,但在北市府为避免图利,拒绝此作法后,变成得先解约、再重新签约,这方式并非不行,但变成「两道工序」,也就是多了市府角色,很难私相授受。
新寿昨天的说法,就是让先解约、再重新签约变成单纯的法律程序过场,不牵涉任何的商业谈判。倘若如此,也就是和辉达的谈判再打场延长赛,新寿自然不需要北市府给一毛钱,反正辉达埋单。
问题来了,北市府也不愿意做「白工」,当初被新寿标走的这2块地,如今因为辉达身价水涨船高,最好的作法当然是用当时的成本价或加一点跟新寿解约,再跟辉达重新谈个好价钱,数十亿就能直接入库。
北市府会这样想,无可厚非,一来辉达若进驻,对北市产业发展是大大加分,且对台湾半导体产业更如虎添翼,全台不分党派都认为一定要把辉达留在台湾,否则将成为全民公敌。
在商言商,辉达也非省油的灯,辉达或许看到的是个机会。讲更直白,如果有北市府帮忙处理新寿,辉达还需要跟新寿谈吗?又或者像外传愿意支付给新寿上百亿元吗?如今让子弹飞一会,对辉达而言并不吃亏。
就当前情势,北市府态度愈来愈硬,新寿想单纯回到「只和辉达谈判的5月」已不太可能,就算愿意打个折,辉达可能也要考虑,北市府更不可能轻言退场,当三方都在为自己盘算,寻求利益最大化时,在大我和小我取舍之间,希望都能够把辉达留在台湾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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