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一词最早出现在《湖滨散记》作者梭罗过世后,于1866年出版的文集中一篇同名文章。这篇文章源自于梭罗1848年在麻萨诸塞州康柯德,以「个人对政府关系的权利与责任(The Rights and Duties of the Individual in relation to Government)」为题的一场演讲,演讲全文约九千余字。其中文译本可在维基文库简体字版查阅。

梭罗是极端的个人自由主义者,由此篇文章起始第一句梭罗的座右铭「管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That government is best which governs least)」以及同段他的信念「完全不管的政府是最好的(That government is best which governs not at all)」可见一斑;他认为多数人决定的法律并非因为人多就比较可能是正确的,只是人多势眾力量强,则显示了他对多数决的质疑。

在发表此一演讲前,梭罗对于美国当时法律容许南方各州奴役黑人,通过法律运用联邦军队迫害印地安人以掠夺土地,以及对墨西哥发动战争等「合法」的行为极度不认同;并因此拒绝缴税支付战争所需,而被捕入监。

梭罗此一文章,半叙事半论理,表达了「个人良知高于依多数决制定的法律」的理念。梭罗认为个人的首要义务是遵从自己的良知,个人虽无义务致力于消除世上的不义,但有义务不参与不义之举;不服从缴税法令是梭罗拒绝参与不义之举的具体行动。此一拒绝服从不义法律的思想不只启发了印度圣雄甘地对抗大英帝国的不合作运动,也对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金恩博士产生莫大的影响。

梭罗「公民不服从」理念的重点,是对已经完成立法但违反良知的法律的被动反应,是对「既成事实的不义」不服从。梭罗主张的反应是「非暴力」的不服从;被捕入监则是梭罗对其不服从行为必须承担的结果。

看着美国总统拜登宣誓就职典礼上,年轻诗人戈尔曼朗诵着她在暴徒侵入美国国会后撰写的「我们翻越的山The Hill We Climb」这首诗;对照太阳花运动的学生菁英们,对争论尚在进行中的法律草案,以「公民不服从」为藉口,辩护其发动衝占立法院与行政院暴力行动的理不直而气壮,不知道是要感嘆这些学生菁英们的无知,还是要感嘆甚么样的师长会教育出如此般的学生?至于以「公民不服从」为理由判决这些学生菁英无罪与发回更审的法官大人们,则难免不被怀疑其动机是否出于媚权的曲解?

(作者为国防大学中正理工学院前院长,伊利诺大学电机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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