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导,北京市海淀区法院16日对从西班牙押解到中国大陆的46名台湾籍电信诈骗犯宣判,最重处有期徒刑13年,最轻的也判4年多。
诡异的是,民进党口中高喊的民主自由人权,在这次案件中似乎集体噤声,从上到下没人出来喊打喊杀,绿媒也没什么跟进报导,只有陆委会表示意见而已。亦即民进党政府选择性失忆、选择性发声,当初高喊人权,不让人送往中国大陆,现在把「责任」撇得远远的。或许是因为本身诈骗就不是什么好事,沾了这锅没啥好下场,不如闭嘴。
针对此事,陆委会表示:「跨境电信犯罪处理,向来主张应透过各方合作共同打击,并将相关涉案人带回台湾依法进行审判。对于大陆法院的宣判,应对台籍被告各项司法权益给予保障,也应依《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给予家属探视便利。」
讽刺的是,民进党政府始终不承认九二共识,又高举着「台湾价值」,两岸基本就不通。过去,阿通师担任陆委会主委在台大任教时,有句名言「两岸要通,要靠陈明通」,这几年究竟通到哪去了?再者,蔡英文在年初希望与对岸展开「有意义的对话」,又派新任陆委会主委邱太三履新,希望两岸能够「春暖花开」,并提出「建设性模糊」,结果到头来呢?
邱太三自己间接承认「建设性模糊」是失败的,亦即想要春暖花开,没有东风雨露是不可能达成的。两岸在没有政治互信的基础下,面对这些被判刑的诈骗犯,是要如何给予家属「探视便利」?
坦白说,这桩诈骗案诈骗的对象是大陆同胞,从法律的视角以及第三国西班牙的态度,当然应该在大陆受审。过去已有前车之鑑,诈骗犯遣返送回台后,不仅轻判,还有人下飞机过没多久便因证据不足被放了。
回想马政府时期的肯亚案,也是将犯人送往大陆受审,民进党上下群起挞伐。面对此次46台籍诈骗犯在大陆被判重刑,民进党上下集体噤声、选择性失忆,真是双标又一桩。(作者为復旦大学博士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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