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政府派我去美国哈佛大学进修一年,有天与东南亚来的一位约25岁同学聊天。他家是生产汽车的,但汽车生意不佳,靠政府政策补助,才勉强活下来,但父亲去年积劳成疾往生了。
由母亲一个人支持企业,十分辛苦,希望他这位独子赶快回去,接管事业,将来成不成,都看他这个独子。他很烦恼,这么年轻,毫无经验,想到接班就会害怕。他本预备读博士的,但家人希望他明年读完硕士就回国。
为何要伤害我们的孩子?
有一年我去他们国家开会,曾去拜望过他。他母亲名义上担任董事长,但所有业务都由他这个总经理负责,那已是20年后的事。汽车公司在他努力打拚下,虽然活下来了,但劳苦重担,积劳成疾,过了几年,不到50岁,就因病逝世。
留下妻子及二个十多岁的孩子,孤儿寡母,怎么办呢?妻子为了完成丈夫及公婆的家业,只好将公司承担下来。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业务非但无法成长,且始终在风雨飘摇中,全家人也都活在劳苦重担里,毫无一点大企业,豪门富贵的感受。说不定妻子,有天也会积劳成疾,去天家与丈夫相聚了。我在想,一家人很好的人生,为甚么要搞成这样痛苦不堪呢?
这样的例子实在很多,台湾更是如此。我所认识的好几个当年叮噹响的大企业,就是因为一定要由家族传承家业,结果弄得全家人鸡飞狗跳,身败名裂,甚至全家阵亡的也并非少见。视亲如仇,父子对干的例子也并非没有。
所有权退居幕后
最近看到新闻报导标题:「永丰余改选,何寿川家族退居幕后」说永丰余全面转型走向专业经理人治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何寿川家族完全退居幕后。
永丰余集团成立于1924年,何寿川已是第二代经营者,何寿川是我成大学弟,为人温厚。为了不辱家族企业的传承,经营十分辛苦,一度健康极差。当时我就觉得何必呢?如果早一点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不但自己日子会好过很多,健康也不会弄到提心吊胆。
台湾还有好些着名大企业,到了第二代灰头土脸,甚至有要去坐牢的,天天新闻不断。创业者应该有点智慧,为什么要如此伤害自己的后代呢?
其实真正有理想,有远见的企业所有主,应该想到的不仅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因为这种分离常常是假的、短暂的,只要稍有不顺,真正的大老板就又出现了。我觉得所谓彻底分离,就是将企业卖掉,得款全数捐作公益,捐给可靠又绩优的慈善机构,或自己成立慈善基金会,全力从事社会公益,快乐又有成就。
大老板想通了吗?
我们的人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世间所有都不是你的,唯一可留下的是「爱」,这就是所谓的「人去爱留」,上面我所提到的,就是希望大老板们都能想通,而行「人去爱留」之道。
倘如此,你自己,包括子孙也都会快乐一生,更重要的,世人也会因你们的善行而快乐。你的家人,世世代代都受人尊敬。
这样的例子,国内外都有很多。大老板们,你们想通了吗?
(作者为前监察院院长,本文作者授权中时新闻网与台湾醒报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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