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小玉的「换脸」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惊动」了政府当局,连身受其害的蔡英文也撇开了高雄恶火46条人命的大事,连夜发稿,强调必须立法以遏止。

「换脸」之恶,不但侵犯了肖像权,且亦是对个体的污蔑与毁谤,稍有法律知识的人,皆知其为「恶」,但一来因为此「恶」无关乎己,二来甚至可以因其「恶」而获利,故此不仅不闻不问,甚至有意无意间推波助澜,以享受更大的利益;但是,「恶」是有传染性的,尤其是作恶的手段,极易模仿,一旦加以纵容,就将寖成风习,人人皆可仿而效之,流而不返,即可能「反噬」于己。

民进党当局,当初在许多网军以「换脸」方式,羞辱、污蔑连胜文、韩国瑜的时候,不但默不作声,甚且乐得观此好戏,盖因此举对其有莫大的政治利益,力加纵容;如今事临己身,才察觉到这股「反噬」的力道,因此才想到要修法以因应,虽说是亡羊补牢,其实为时已晚,也早被人看破了手脚。

据说刘备在其遗诏中叮嘱刘禅,「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人」,其实所谓的「善」与「恶」,儘管界义模糊,还是有其基本原则的,但世人的判断标准,却往往以自身的利害为基准,无关乎己,为之而无伤,而有伤于己,则气急败坏。此正如别人家失火,观者促挤,虽不乏悲悯之心,但「观看」之喜,也往往溢于顏色;但一旦火烧延于自家,则痛哭嚎涕,几不欲生,皆是以自家利害为考量。

其实恶无大小,皆有其可怕之处,纵容小恶,终将难免成为大恶,一旦反噬现象出现,再要反悔,也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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