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传来太鲁阁号事故花莲地院判李义祥60万交保 检方不服抗告成功发回原审,让人回想四月初事故当天,时任交通部长的林佳龙就声明会负政治责任,并表明辞职是最基本的负责,在眾多社团声援不舍挽留仍不成,拖了18天终于黯然下台。
最近高雄城中城恶火烧出46条人命,现任市长陈其迈同样在第一时间表态绝对不会迴避责任问题。但事情拖了几天,陈其迈既没拿出以当年要求台中市长胡志强要为夜店大火下台负责的标准,及早公布请辞,而是拖了13天后,选在市议会国民党团举行记者会要求负责的前一小时,才公布消防局长、工务局长请辞获准的消息。方才让市民大梦初醒,原来陈其迈说绝对不会迴避责任问题,责任是在两位局长,而不是他自己。
对照台铁太鲁阁事故49死、200多人受伤悲剧,让带着「落选升官」耻辱上任的交通部长林佳龙,当了两年多的部长就得负上政治责任踉跄下台。高雄城中城46死悲剧同样是国家级灾难,却只让市府局长级官员「背锅」,而市长陈其迈至今未对当年批评胡志强的态度表达相关声明,这样子的态度是在负责,还是卸责?
看到陈其迈连副市长都不用下台,选择用两个局长下台就想负责,或许明年还能照样连任当6年多的直辖市长;只当了四年直辖市长,带着「落选升官」耻辱随后又要为49条人命下台的林佳龙,心中肯定不是滋味。一样都是「政治责任」,怎么差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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