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omicron病毒,全世界疫苗进入第三剂开打后,住在美国的老王已经有点年纪,担心身体扛不住,便向医疗保险公司的家庭医生询问,能否在三个月后,加打第三剂?无论是辉瑞或者其他品牌都可以。

没想到医生斩铁钉钉地告诉他两点:一、根据美国医学报告,第三剂加强针必须与第二剂相隔6个月,不能缩短;二、不能混打,否则出了问题,究竟该由哪一剂的提供者负起法律责任?美国医疗纠纷经常会有「集体诉讼」,一次赔偿就是好几十亿美金,有哪个生药公司敢冒这个险?

老王实在想不通。美国疫苗多到免费赠送给第三世界,包括台湾,为何吝于给自己美国人先打第三剂,还要相隔那么久?尤其他听到台湾人第一剂第二剂中间相隔好几个月,到了第三剂竟然可以只隔3个月就能施打,还能由民眾如自助餐式一般自行挑选各种品牌的疫苗,简直不可思议。台湾人太幸福了!

在美国,一切以CDC公布的为准,CDC则以医学数据为依归。相隔多久,要不要、能不能混打,不是CDC说了算,更不是医生可以擅自做决定的。这是尊重传染病医学、尊重科学的负责任态度。

在台湾,虽然是以疾管中心公布的为准,但是疾管中心负责人是个出名的、忠诚执行蔡政府政策的深绿政客;缺疫苗的时候,就必须相隔3个月到6个月才能打第二剂;进口的疫苗还要刻意排除「中国制」; 政府不能超前部署买好足够的疫苗,却得要靠民间慈善团体到BNT总部去採购数百万剂;进口后,还抢功变成了政府伟大的政绩。

现在进口数量足够多了,但是由于品牌种类繁多、数量参差不齐,就又发展出「混打」比「单一纯剂」更有效的荒谬决定来满足民意的需求;甚至还趁机推销没人要打的国产高端疫苗来做混打的首选。不知如果有人因为混打而死亡,责任归属如何决定?究竟由哪一剂的生产公司来负责赔偿?还是一律国赔?

这就是台湾最悲哀的地方:政治永远凌驾专业、投机心态永远超越道德良心。从乱无章法的疫苗施打政策,便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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