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仇中、反中的意识形态,已明显陷入歇斯底里,蔡英文总统、苏贞昌院长等府院党联手1450,无限上纲地集体霸凌黄郁婷时,黄郁婷或应依国际奥委会发布的《运动员权利与责任宣言》(The Athletes’ Declaration),就运动员之权利:「参与运动与竞赛,不受政治倾向或其他主张的歧视」,以及「言论自由」,写一封公开信给主席汤玛斯·巴赫(Thomas Bach)!

蔡英文、苏贞昌俱是法律人,在明知当前并无任何法规或特别规约,可羁绊运动员之个人表意自由与言行主张,连日来,竟屡屡透过行政院记者会、总统府发言人,以及媒体专访,对孤掌难鸣的黄郁婷施以集体霸凌。尤其是充当打手的教育部,更是最明白霸凌之定义为:「个人或集体持续以言语、文字、图画、符号、肢体动作、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对他人故意为贬抑、排挤、欺负、骚扰或戏弄等行为,使他人处于具有敌意或不友善环境,产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财产上之损害」!

国际奥委会主席汤玛斯·巴赫也是法律人,拥有德国法学博士学位的他,于2018年10月,在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国际奥会第133次年会上,主持并讨论通过《运动员权利与责任宣言》(The Athletes’ Declaration)。该个由来自全球190 国,4292名精英运动员所共同提拟的共同宣言,其中还特别比照联合国之《世界人权宣言》,强调:「参与运动与竞赛,不受政治倾向或其他主张的歧视」,以及「言论自由」!而今,蔡英文、苏贞昌等府院党联手1450,只因黄郁婷充分展现国际奥委会的「友善」精神,维护「全世界运动员在奥运会中聚首一堂」的「奥林匹克价值」,并遵循「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的「奥林匹克主义基本原则」,而粗暴地集体霸凌黄郁婷,试问:究竟是谁,才在以国家资源,残忍践踏、侮辱中华民国的国格!?

「非歧视原则」是奥林匹克主义的核心,奥林匹克主义旨在寻求一种将文化、教育和「国际合作」均衡结合的生活方式,植基于「努力的喜悦、良好榜样的教育价值、社会责任,以及对普遍基本道德原则」的尊重。奥林匹克主义的最主要目标,是让体育运动为人类的「和谐发展」服务,以促成维护人类尊严的「和平社会」,而非「敌视」与「仇恨」。蔡英文、苏贞昌看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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