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方面,马歇尔于3月11日返美后,由吉伦将军代理其职务,与国方代表张治中、共方代表周恩来继续商谈东北问题。开会多次,未能获致协议。
依周恩来之说,是由于蒋之「两面派的做法」,致协议无成。谓蒋在二中全会对政协决议,一面赞成,另方面又通过决议案,企图推翻政协决议;对东北问题,一面承认共军地位,另方面又不愿政治与军事同时解决,不愿放弃接收苏军撤退区的权利;对国民党革新派,一面放纵,另方面辱骂他们;对主和派,一面让革新派痛骂,另方面又为之解释。
因此,周要利用蒋之两面派的弱点,打击其反动派,使之不能「模糊哄骗」,要其明确地回答和解决问题。但其真正的原因,周氏无意解决问题也。因于3月21日回延安,避不商谈。这是因为苏军撤退,共军已囊括东北,造成既成事实了。
在美方代表力邀下,周恩来于3月25日返回重庆,和吉伦、张治中连日商谈停战及派遣执行小组去东北问题。经过延安方面批准,于3月27日由三方面(周恩来、张治中、吉伦)签订了《调处东北停战的协议》,规定:
1.小组之任务,以调处军队事务为限。
2.小组应在政府军及中共区域内工作,并避免进入苏军驻留之地区。
3.小组应从速前赴衝突地点,及势将接触或衝突之地点,使其停战,并依据停战命令中之基本协定,作必要及公平之调处。
双方另同意关于东北军事问题,由三人会议继续商谈。关于政治问题,另行商谈,迅求解决。蒋介石认为:此乃中共最近一再推诿延宕,终以政府代表极端忍让,并允其加入「政治问题另行商谈,迅求解决」之附记。至此彼乃无法规避,加以美方代表再三敦促,卒令中共不得不勉强成立协议。
东北停战协议签订后,战争并未停止。依共方之说:是三人会议未就东北停战日期达成协议,国民党军在东北继续进攻,迫近四平和本溪。此时三人会议之政府代表由陈诚接替,陈谓协议之推翻与发生衝突,乃因中共阻止政府军队接收主权,与攻击政府已接收之地区,故须中共让开道路。陈诚主张规定:「政府军队有权自由进至长春。」周恩来不同意,会议终无结果。
执行部美方代表饶伯森向马歇尔报告,是周恩来之破坏,他说:
自公(马)行后,东北三人小组派遣之三项规定,虽得签署,但迄无进展。很明显地,周恩来态度已经变更,他已用种种延宕方法,以破坏该小组进行之训示。我的看法是,中共自与苏俄取得某种瞭(谅)解之后(接管苏俄撤兵之地区),深虑我们小组入满,便将冻结其军事活动。所以虽签订3月27日之协议,而却只许国军进入苏俄现在撤退之地区(即渖阳一带)。
在此之前,苏军自3月18日撤出四平,共军即进入该城,从而阻断了国军沿长春铁路北进的通路。同时,渖阳的国军开始向辽阳、抚顺、鞍山、海城、营口、铁城、法库等地推进,并先后占领上述各城市。这是东北停战协议签订之前的情况。而共军最大的凭藉,是得自苏军的掩护,据国方驻苏军之军事代表团团长董彦平的报告说:
本(4)月30日前,东北苏军可全撤至苏联国境。按此时在东北之中共军队,受苏共庇护与接济,其势已甚猖獗。一面在四平街及公主岭等地集结兵力,阻止政府军队北上接收;一面则在长春、哈尔滨、齐齐哈尔等重要城镇,潜伏武装暴力,与苏军暗通声气,将俟苏军撤退,随即乘机窃据。故苏军虽扬言已确定自东北撤出日期,然按之事实,实乃以其撤出地区,逐一交由中共占据,重以割裂我东北疆土也。
【未完待续,蒋世安专栏每周四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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