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智强终于宣布参选了!国民党中常会也终于确定排除提名罗智强!至此真的没有「鱼不死、网不破」的补救作法吗?其实,当一切回归到「法律精神」、「情理考量」、「党内民主」、「平等原则」四项条件,国民党的桃园选情困境,自然就迎刃而解。

从罗智强参选的四项声明中的第二点,「不管用初选、用协调、用民调、用徵召,都尊重」,已然确定,罗智强对桃园支持者的热情相挺,找到了下台阶。毕竟,罗最终宣布了参选,而党中央最后即便採行「徵召」,他也尊重,不表反对。对支持者算是做了交代,纷扰应已告终了!

就「法律精神」而言,依宪法130条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年满廿三岁者,有依法被选举之权。因此,罗智强参选桃园市长,在权力上殆无疑义。

然就「地方自治」的精神,大法官释字第498号解释,基于住民自治之理念....其首长与民意代表,均由自治区域内之人民依法选举产生。准此说明,「在地」为地方自治之核心。当然,此议,并未排除罗智强参选之可能与机会,只要他在规定的时间内设籍桃园,成为桃园人即可。

再者,「情理考量」而言,最早传出议长邱奕胜为提名人选,但因个人因素而退出,但并不代表其让出主导权,在「强龙不压地头蛇」的情况下,做为党主席的朱立伦自是必须观照邱议长的态度;更何况,朱立伦的党主席当选,以及未来徐图总统大位,都需仰仗邱议长的支持相挺。更何况,邱议长非但不是蛇,还是「喊水能结冻」连郑文灿市长都要极力拉拢的对象。

其次,就「党内民主」而言,国民党秘书长黄健庭在中常会后的发言,确实易增訾议,只因为几波民调,选策会就排除提名罗智强。试问,民调即可左右提名吗?民调不代表选举结果,这是眾所皆知的常识,否则,2019年2月21日,TVBS所做的调查,韩国瑜的54%支持度,大胜蔡英文的25%,韩国瑜早就取得大位,蓝天再现了。职是之故,以民调决定提名人选,难免易遭「便宜行事」、甚至「另有所图」之讥。因此,孙文学校总校长张亚中提议的举办初选,才是彰显党内民主的正办。

初选较民调更贴近真实民意的主要原因在于,初选前至少应举办三场(含)以上的政见发表或辩论,让选民(党员)能清楚的瞭解候选人的施政方针,据以作为选择的参考;同时,也是对罗智强等「外来新人」对地方熟悉程度的检验。否则,仅依对候选人的「印象」评比的民调,相对浅识浮面。

在去年9月25日的国民党党主席选举,初期孙文学校总校长的民调支持度,未及4%;但经过第一场电视政见发表会之后,民调瞬间飙升超过36%。这正说明了,经过公开的政见发表或辩论,让选民瞭解参选人对地方事务的熟悉程度、未来的施政愿景,之后再来举办初选,要比「仅打印象分数」的民调,更符合选贤与能的精神。

最后,谈到「平等原则」。罗智强提到「初选、协调、民调及徵召」等四种方式,都是过去政党提名所採行的作法,但是,一旦进入以上四项程序,角逐者都应该站在公平的立足点,其中最基本的条件就是需符合参选资格,才能参与竞逐。而根据选罢法的参选要件,最重要的是需「设籍」桃园,否则,仅要求党内「公平」处理,却在「参选条件」上未尽公平,实非真正的公平。

如果,罗智强此刻仍未设籍桃园,应儘速完成户口迁移,才好要求其他,也才是对党内竞逐者公平的作法,罗的相关要求,也才有正当性。

然而,一旦罗智强将户口迁至桃园,立即面临的,即是他台北市议员的资格问题。他恐怕得丧失台北市议员的身分,至于他所属的选区大安、文山选民,如何兑现选举的四年承诺,罗智强得费心化解「落跑」争议。

当然,未任满即「落跑」的政治人物,在民进党内所在多有,但是,罗智强还必须考虑到的是,未来的政治生涯舖排。一旦,此番竞逐未果,罗是否还续留桃园经营,力争二年后的立委选举;抑或是比照林佳龙在台中的「蹲点」,徐图四年后、下一届的桃园市长选举。

相信国民党主席朱立伦,不是因「个人好恶」而採取「围强行动」,毕竟输了桃园,朱立伦就失去2024的机会。但是,面对桃园市长提名的「乱无章法」,让外界对国民党主席朱立伦的领导能力,高度质疑,而其外溢效果,恐将连带影响其他县市选情。

为儘速平息争议,国民党应力劝罗智强设籍桃园,与其他竞逐者在立足点平等的基础上,透过政见或辩论的方式,力陈主张,在选民瞭解其政见之后,举办初选,以党员投票50%(表达党员意志)、民调50%(贴近民意诉求)的比例,决定提名人选,对比民进党擅断提名,展现党内民主的开放作为。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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