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居家隔离标准中央一直出不来,这是造成最近2岁男童重症死亡的最主要原因。并不是重症住院审核程序太过复杂,因为传染病病人住院天经地义,根本不需要审核,审核都是人为的,为了纾解医院床位的压力。现在就是因为居家隔离政策迟迟出台不了,医院床位依然被轻症占满,导致真正重症病人依然要经过审核才能住院,男童就是被中央疫情指挥中心的决策拖延给耽误了。

指挥中心对于居家隔离政策一直搞不定的原因,不在于要不要,而在于难规画。居家隔离制度的设计不该由公卫端执行,因为居家隔离的对象是轻症病人,病人处置本来就属于医疗,由公卫端设计居家隔离会碰到许多诊断与治疗的难题,无法由公卫资源简单突破,增加制度设计上的难度。由医疗端全权负责,才能设计出简单的居家隔离规画。

居家隔离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临床诊断,谁适合居家隔离?这可不是公卫说了算,不能只考虑病人现在的状况,还要考虑病人未来的发展,及周边的状况。这些在公卫做起来非常吃力,医疗驾轻就熟,而且医院本来就有出院准备小组,轻症病人一律依现有制度先经过医院评估,出院准备小组就可很顺利地评估何人的家庭及身体状况适合居家隔离,比起公卫端要更有效率。

第二个问题是医疗照顾,不论居家隔离该具备何种级别的清洁、疾病监控及治疗方案,医院都已经有「居家治疗小组」足以因应规画。公卫端要来规画医疗照顾,不但是外行,还有违反《医疗法》之嫌,法律上属于密医行为,卫生局可以取缔,若造成伤残死亡还可能需要国家赔偿,政府部门是不该犯这种低级错误。2岁男童死亡的案例就是公卫制度设计失败的案例。

居家隔离不过是医院既有居家治疗政策的传染病人版本,每家医院都有,制度设计交由医院执行最合法而便利,另起炉灶由公卫端设计监造才会难产。医院不能只作为后送单位,应由前端的分流就开始介入。

居家隔离的最简单作法是交由传染病专责医院处理,收治量能决定于医院外的家庭,这量能是无限的,不受限于医院床位。确诊病人一律先送医院,由医院在门诊或急诊评估,居家或住院也是由医院专业鑑定。医院安排的好处在于医院本质就是照顾病人,为传染病个人量身订做居家该执行的清洁、监测、治疗及防护,能由既有的资源中提出规画,这也会是让病人最为安心的规画,绝对具有安定民心、稳定病情、有效管控床位的正向功能。

居家隔离是医疗的一环,具隔离的外衣及治疗的本质,二者都是因为牵涉病人所以隶属于医疗。公卫端不论是规画或执行都面临很大的问题,都必须要避开由非医疗人员处理医疗问题的法规,所以不但规画得辛苦,规避得也很辛苦。公卫规画一旦出了问题,走的是国家赔偿,如果医院端照顾出了问题,顶多只是医疗纠纷,就请指挥中心与地方政府自己好好琢磨琢磨吧!(作者为中华民国防疫学会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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