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湾歌星杨丞琳说她小时候家里吃不起海鲜,惨被绿网军围剿,说她在丑化台湾人。据新闻报导,杨丞琳从小就得帮父亲还债,不要说吃不起海鲜了,恐怕连吃碗滷肉饭都很奢侈。
我小时候,家里穷得只能每天吃海鲜。真的。
我出生在北台湾八里乡的外公家,亲友们多数以捕鱼为生。渔季来临,他们就会划着小舢板,到淡水河口附近的海上,撒下渔网然后拖上岸。这时村民们就会主动来帮忙,合力把渔网往岸上拉。这种活动当地渔民称为「牵罟」。然后我们就会看到被网住的鱼儿在水中跳跃,鱼肚在阳光下闪烁着银光,让岸上的女人小孩充满着期待。网到的鱼,大点的就拿去镇上卖,小一点的就让帮忙牵罟的大人小孩带回家分而食之。这些分来的渔获,就是我们常吃的「海鲜大餐」。
童年时生活条件较差,平日除了用猪油拌稀饭吃外,咸鱼更是桌上常见的主菜。所以这种晒乾过的「海鲜」简直吃到怕,唯有在渔船出海捕鱼,可以吃到新鲜的海产之外,其他只有在大拜拜等农历节庆日,才会有猪鸡鸭鹅等肉类食品可吃。其中牛肉是乡下人的禁品,因为牛只是帮忙种田的功臣,善良的乡下人懂的感恩,绝对不忍心吃牠们。
记得当时还能捕到带有硬壳及尾巴的鲎鱼,肉质鲜美,口感与猪肉十分相似;煮熟后沾酱油吃,还真能解解无猪肉可食的馋。
住在海边,吃海鲜是日常。一般人买不起猪肉,那可是奢侈品。吃自己养的猪鸡鸭鹅,只有在逢年过节、婚礼上及拜拜时才吃得到。
因此,生活条件较差的渔民们,穷得只能餐餐吃「海鲜」;唯有城里的有钱人,才能吃到大鱼大肉。而海鲜在城里的一般餐厅里,尤其是日本料理餐厅,如龙虾、鲍鱼、干贝、螃蟹之类的美食,的确十分昂贵,一般工薪家庭是吃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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