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职参选是民主制度常规,过去国、民两党的民意代表带职参选,甚至在欧美民主先进国家,带职参选也是常态,没有人批评带职参选有何不当。
韩国瑜带职参选,被蓝、绿三股势力夹杀,并冠韩以「落跑市长」,韩国瑜「落跑」变成罪大恶极的「犯行」,总统落选以及后来被罢免都跟韩国瑜「落跑」有关。
今天我们回顾「落跑市长」当时会形成社会共识,凸显了台湾社会操弄民粹、不讲是非的现象。这个现象可能会反扑到每一个政治团体。
今天国民党徵召王鸿薇,民进党又以「落跑」两字攻击王鸿薇。请问当初蓝营参与夹杀韩国瑜的朋友们,今天又如何帮王鸿薇辩解?
法治社会的政治活动,无论因为被徵召或为了更上层楼,带职参选都合情、合理、合法的,民主国家的选举根本没有「落跑」这回事。韩国瑜的悲剧不容继续上演。台湾的媒体人、学者们也应学到教训,为台湾社会长远的发展计,是非黑白是我们唯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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