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深度参与1997年修宪的前民进党主席许信良日前与媒体茶叙时提到,总统到立法院作国情报告不是国会的权力,而是国会给总统的「欢呼」,是总统作秀的机会和礼遇。若是从现行美国总统在国会发表国情咨文的运作容易产生这样的印象,但是若不从歷史与宪政制度设计的角度去理解,「欢呼说」恐怕就严重误解国情报告的意义了。
美国作为近代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没有太多歷史座标可供参考,因此只能沿袭前殖民主──英国的一些制度与传统。国情咨文就是其中之一。所以要了解美国的国情咨文就必须先从英国的国王在议会演说的传统说起。
英国国会经过十七世纪资产阶级革命,国王的政治权力基本上移交给国会,只剩下仪式性国家元首的功能。与美国三权分立的总统制不同,英国王室(Crown)是国会的一部分,在英国,国会由三部分组成,上议院、下议院以及王室,王室发挥被动、仪式性的宪政作用。
国王在大选后召集多数党领袖组成政府,并在每年度国会开议时,在上议院对上、下议院全体成员发表讲话,向议会通报政府的政策理念和新立法计画,但内容完全由政府撰稿,国王不可加注自己的意见。
虽然只是仪式性活动,但是仪式感满满。王室演说仪式是从国王在皇家骑兵护送下从白金汉宫到西敏宫国会的游行开始,君王头戴皇冠,身穿华丽的长袍,率领皇家游行队伍来到上议院议事厅。这时上议院的黑杖官会去到下议院召集下议院议员。但是下议院的门是关上的,这种做法可以追溯到英国内战时期,象徵下议院独立于君主。黑杖官必须以黑杖敲门三下,门才打开。随后,下议院议员才跟随黑杖官和下议院议长前往上议院议事厅,站在王座的另一端聆听演讲。
国王演讲完随即离去,上下两院的议员们就演讲的内容进行辩论,并商定一份「对陛下宽仁演说答辞」(Address in Reply to His Majesty's Gracious Speech)。以上就是英国的「王室演说」的进行方式,完全不见国会对国王的「欢呼」,反而保有抗争王权的传统。
由于美国总统没有提案权,因此在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并向国会提出他认为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供其考虑」。为了赋予总统立法建议权,这才有「国情咨文」的法律依据。
美国华盛顿总统在1790年做了美国的第一场国情咨文。但是继华盛顿之后的杰佛逊就认为国情咨文是对英国君主在国会演讲的模仿,并不适合共和政体。因此他选择向国会发送书面副本的做法,而此做法持续了1个多世纪。直到威尔逊于1913年恢復亲自发表年度致辞才形成延续至今的传统。
通常美国总统每年1月会在眾议院发表国情咨文,出席者除参、眾两院国会议员外,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三军将领、内阁部长、特别来宾与外交使节等,场面庄严隆重。随着广播电视与网路的发达也开始做直播,让总统直接面对民眾提出诉求的机会。今年1月,拜登在国会做的国情咨文表现十分亮眼,以行动驳斥老化的质疑,但是对手怀疑他是服用药剂才能完成这场演说。
这将近1个世纪以来美国总统咨文的发展或许就是许信良认知「欢呼说」的由来。而这项仪式在美国歷史上,也不是没有宪政学理上的争议,而只是一项「无伤大雅」的宪政传统,若要说是对总统的「欢呼」也恐言过其实。拜登那场演说,底下共和党籍的议员就不时干扰他,试图让他出糗,何来「欢呼」之有?
民主政治基本原则在法治(rule by law),法治必须建筑在权力有限、权力受托的基础上。当前我国宪政体制总统有权无责,国会到底有无监督责问之权眾说纷纭,就其根本在于我国宪政体制之错乱与僵固,而当初参与修宪者多少都有「责任」,还望先贤大德共谋出路化解争议,正本清源,而非混乱视听才是。
(作者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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